牵一法而动全身医师法关联73
牵一“法”而动“全身”
《医师法》关联73部法律法规分类索引
导语:本专栏“杏林职苑:新《医师法》专题式学习笔记”第二章节介绍了修改《执业医师法》的六种方法“吸纳、升格、衔接、新创、完善、删除”,其中,逐条解读了《医师法》所关联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内容。为方便读者检索,现基于本专栏第二章节及杏林职苑其他相关解读文案内容,将《医师法》关联的73部法律法规提取出来,并进行分类汇总,建立本索引。杏林职苑认为,学习《医师法》而不局限于《医师法》,牵一“法”而动“全身”,将《医师法》关联的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纳入一起学习,既可“融会贯通”又可加深对《医师法》条文的理解和掌握,大家不妨一试。
目录
一、关联法律
二、关联行政法规
三、关联部门规章
四、关联规范性文件
五、关联请示与批复
六、关联诊疗规范
七、关联目录
八、关联报表
九、关联证书
一、关联法律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传染病防治法(修正)》
《精神卫生法(修正)》
《中医药法》
《母婴保健法(修正)》
《民法典》
《突发事件应对法》
《刑法》
二、关联行政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护士条例》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修订)》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年修订)》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修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三、关联部门规章
《处方管理办法》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四、关联规范性文件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
《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年版)》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中国医师道德准则》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年版)》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应用〈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关于应用〈临床诊疗指南〉的通知》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
《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五、关联请示与批复
《关于申请设立“中国医师节”的请示》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医师节”的批复》
六、关联诊疗规范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临床诊疗指南》
七、关联目录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年版)》(广东省药学会)
《高危险医疗服务项目强制医疗意外保险目录》
《食源性疾病报告名录》
八、关联报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
九、关联证书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结语
本专栏“杏林职苑:新《医师法》专题式学习笔记”,以专题形式深入解读《医师法》,并系统梳理了与之关联的法律法规,重点讲解“夯实基层、扶持中医、放宽权限、从严要求、强力保障、多元共治”六大构面,和“终身禁业制度、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医师报告义务、公共场所自愿救人免责、非医师行医”五大重点。可作为新《医师法》创新型培训教案使用。欢迎将本专栏加入书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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