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再现ldquo大头娃娃rdqu

近日,湖南郴州

疑似固体饮料冒充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事件持续发酵

事件

回顾

湖南郴州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

经调查发现,医院确诊为“佝偻病”,且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特医奶粉”。实际上,这款“奶粉”是一种固体饮料,并不具有特医奶粉资质。

涉事店铺的导购员声称倍氨敏奶粉是店里最好的奶粉,许多过敏宝宝都吃。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责令彻查此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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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至5月15日,针对近日在湖南郴州发生的以固体饮料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事件,三水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对区内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固体饮料等食品虚假广告专项排查。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母婴用品店进行检查。

聚焦重点场所,突击检查

三水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派出医院周边、商业广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经营业主主体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

同时,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店铺内销售的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查看产品的进货来源是否正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食品等情况。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单位65家次,未发现店铺有经营名为“倍氨敏”的产品。

聚焦重点内容,全面排查

以辖区内母婴用品店、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场所为对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固体饮料等食品虚假广告专项排查。

重点检查经营者在销售固体饮料等食品过程中,是否存在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等虚假违法广告的情况,依法查处相关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本次专项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9人次,检查母婴用品店25家次、商场超市19家次、药店20家次,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普法宣传,规范经营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相关经营户开展现场普法宣传,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合法经营,严把产品进货关,严禁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虚假夸大宣传,严禁将固体饮料当成特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推荐给消费者。

年1月1日后,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必须依法取得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并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注册号。主要成分和添加的营养素必须明示,标签标识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绝对化的词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和保健功能。所以包装上标称“增强抵抗力”“最接近母乳”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奶粉安全关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孩子的安全发布君提醒各位消费者选购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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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不要自行决定购买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定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并重点阅读掌握产品标签上标示的食用方法和使用说明,使用过程中有任何不适症状,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当及时向医生咨询。

如何选购?

消费者应严格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意见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购买时要看清楚产品标签标示内容。一看产品名称。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名称应为产品注册批准的名称,如×××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无乳糖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氨基酸配方食品(粉)等。二看产品注册信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注册。合法的产品标签上会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还可到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的“服务”板块中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中查询核实已获批的注册产品信息。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号的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千万不要购买。三看适宜人群。合法正规产品标签中应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如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类别(适用人群)有:无乳糖或低乳糖配方(乳糖不耐受婴儿)、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物蛋白过敏婴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婴儿)和母乳营养补充剂(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四看贮存条件和保质期。产品标签上都会标注产品贮存条件,特别是提示开封后贮存条件。消费者要根据家庭所能具备的贮存条件购买相应产品。要购买保质期内产品,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

2、辨别奶粉真假,您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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