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关于全县临街门店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

为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山西省疫情防控工作10项35条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分析研判,决定从即日起,有序恢复全县临街门店的经营。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临街门店必须申领场所码,并在经营场所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值守负责查验,避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即: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督促进店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经营场所环境消杀工作,从业人员全部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利用现有的监控设备,并至少保存15日影像资料以备检查。

二、各类临街门店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实行有序恢复经营。

1、民生保障类的超市便利店、蔬菜水果店、粮油店、主副食店、母婴店、理发店、快递网点、汽修汽配站点等生活必需门店,实行全面开放。鼓励延长营业时间,实行限流、错峰营业,避免人员聚集,不得进行促销活动。

2、非民生保障类的服装店、家电店、日用品店、干洗店、手机店、文具店等临街门店经验收后,方可恢复营业。鼓励延长营业时间,实行限流、错峰营业,避免人员聚集,不得进行促销活动。

3、饭店、小吃店、早餐店、饮品店等餐饮服务场所暂停进店堂食,仅提供到点自取、外卖送餐。

4、综合性商场暂缓营业,鼓励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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