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母婴设施建设入选年十件民生

在刚刚结束的杭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杭州市年新增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处入选杭州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这是杭州市级层面首次由全体人大代表票选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是从百万人次中征集而来,经反复排摸筛选、吸收采纳意见,最终由市人大代表“12选10”票决产生的。

杭州市委常委会已经研究决定给予年新增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补助,每个2万元,由市与区(县、市)按1:1比例承担。这将大力推动杭州市的母婴实施建设,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哪些场所要建母婴室?

1

经常有母婴逗留的车站、机场、新建客运码头、商场、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市场、展览馆、公园、游乐场所、旅游景点、图书馆、影剧院、美术馆、博物馆(院)、医疗机构、大型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建筑面积在5千至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5千人的,宜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

2

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

3

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以1万平方米为基数,相应配建独立母婴室。

4

单位相对集中的经济园区、商务楼宇参照此标准,配建独立母婴室。

5

公共场所独立母婴室应配备基本设施。

6

女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事业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不少于6平方米的孕妇休息室、哺乳室,设施配置参照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

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有哪些配置?

一、基本配置

1、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

2、防滑地面

3、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

4、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

5、婴儿床

6、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

7、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

8、提供纸巾、湿巾纸

9、电源插座

10、垃圾桶

11、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

二、根据条件可配置(舒适配置)

1、恒温空调

2、尿不湿自动销售机

3、呼叫设备

来源: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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