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增城区27日发布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年第50号),全文如下:

广大市民群众: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为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要扫码、测温。

二、近7天有外省、外市和有疫情发生的其他区的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或在“穗康”小程序申报。

三、一律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进入下列场所:

1.交通站场、物流园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

2.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等)、商务楼宇、餐饮商超、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美容按摩院、美发店、洗浴中心、室内景点、酒店、宾馆、民宿、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

3.宗教活动场所,公安、司法类监管场所,养老机构,救助机构,社会福利院,母婴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康复机构,戒毒所;

4.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年10月27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徐静

[编辑:佘湘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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